冷链药品管理的重要性
对于药品的冷藏管理,主要是指针对一些治疗和疾病预防的药物,需要保持在一定温度下才能保证质量的药物,一般情况下储存保持在2~10摄氏度,其中可能存在特色的药品需要保证在-20摄氏度以下保存。这些药品主要是包括是以生物制品为主,诸如其中的疫苗、血液制品等,或是一些用于生物诊断试剂等等。较之普通药品而言,冷藏药品同其具有十分明显的差异,无论是在生产、定价还是使用,都有相应严格的要求,尤其是在药品购置、销售和贮藏阶段,需要运用合理的方法进行管理,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,将会对药品质量和原有作用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,甚至药品作用失效。尤其是其中一些生物制剂,注射到人体中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,出现种种不良反应,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人体死亡,形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。
药品管理的温度划分
1、冷处
医院在药品管理过程中,冷处温度划分规定在2~8℃之间,这样有助于冷处温度环境、生物制品对药品贮藏保管的要求保持一致。冷处温度范围设定为2~8℃以后,对本身需要冷处贮藏保管的药品不会造成影响,同时使实际工作的一些繁琐操作得到简化。此外,还需要冷冻贮藏保管的药品,一般情况下冷冻贮藏的温度不能低于零下5℃。
2、凉处(包括凉暗处、阴凉处)
在医院实际工作过程中,应该把冷处温度范围规定为0~20℃,同时应该避光保管。在医院药品管理中,需要置于阴凉处贮藏保管的药品数量较多。其中,西药共有253种,中成药共有115种,总计360多种药品。包括放在凉暗处贮藏保管的95种药品。但是大多数医院都未设有阴凉处,导致部分药品贮藏保管的温度不当,留下药品变质等问题。
3、常温
《中国药典》中把常温划分在10~30℃之间,在该书“凡例”内有所阐述,凡是贮藏项目没有规定贮藏温度的视为常温。其中,中药饮片及中药材主要来自大自然,对于大部分来自天然的药材来说,在适当低温的环境中贮藏保管,可以保证药材的质量。但是部分药材必须要贮藏在超过10℃的温度中,造成普通药材、中药饮片不适合低于10℃,即为阴凉处的贮藏保管环境。所以,医院药品在贮藏保管过程中,应该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将常温的温度设定为0~30℃。
加强冷藏、冷冻药品的冷链管理
冷链管理是指在药品流通整个过程中,对冷藏药品、冷冻药品的一种链条管理,一定要在冷链的每一个环节都保证药品冷藏、冷冻的效果。曾经有报道指出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途运输疫苗车辆进行检查,发现运输过程中没有使用冷链车,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复批。该起事件给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带来了严重警告,应该重度重视在运输期间药品质量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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